近期,与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章有关的内容在“互联网+”领域受到频繁关注与认可。国家各机关先后发布诸多政策,鼓励使用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
2020年相关政策盘点
☞ 1月
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服务中心APP同时启用,将提供电子证照领取、网上预约等服务。
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相关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1月4日,贵州省通过疫苗数字化监控系统实现实现疫苗全程电子追溯。
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消息,全省居民通过电脑、手机等,足不出户就能便捷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登记、申报征收、查询申诉、通用业务服务等。
1月11日,广东省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医保电子凭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看病买药可刷医保电子码。
1月1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简化就业报到手续,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实行电子报到证和纸质报到证“并行模式”,而后逐步取消纸质报到证。
2020年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相关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1月,电子职称证书在天津市全面启用。
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利用大数据,助力保险业务发展,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险”的一体化健康保险服务业发展平台。
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表示即日起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四个地区试点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2020年6月1日起,将应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机制扩大到全国其他地区
☞ 2月
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线下门诊压力。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
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表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保险公司可开展电子化回访。电子化回访适用于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应回访的全部人身保险业务。
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等。
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强调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网上立案、规范在线庭审、规范在线裁判、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加强在线诉讼服务等要求。
2月28日起,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电子客票退票手续。对于已领取报销凭证的电子客票或使用现金购买的电子客票,旅客可先行在网上办理退票,再于180天内到任一车站完成退款等相关手续。
☞ 3月
3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3月9日,山东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契机,推行票据业务线上办理,简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上线流程,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无接触方式采集单位信息,采取微信群交流、远程视频会商等方式沟通改革方案,“零见面”完成改革上线和技术准备工作。
3月17日起,看病、买药无需再带卡,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的医保电子凭证已经实现全国覆盖,手机刷码就可以进行医保支付。
☞ 4月
4月1日,上海三家新设企业使用手机一并下载领取了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无需领取纸质执照,也无需刻制实体印章,就可以开展在线经营活动。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批同步发放的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不仅与纸质执照、实体印章同等法律效力,在使用上,企业还可凭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在“一网通办”等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公积金等业务的办理。